民法典总则编解读法律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民法典将于2020年3月由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为方便读者学习和了解最新的法律条文,方便各机关宣传最新的民法典相关内容,/第-2/6 -3条/法律主体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06条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1、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民法典婚姻家庭司法解释(一)新增条文不多。其实大部分内容都是从原婚姻法的三个司法解释和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司法解释(以下简称《子女抚养司法解释》)中收集来的。比如第三十二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财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同所有,赠与人在赠与财产变更登记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第民法典 658条的规定处理。
2、《 民法典》 解读112: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人身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部分总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百一十二条:“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人身权受法律保护”。本文是关于自然人的身份权。自然人对其在特定关系中的地位或身份所享有的权利称为身份权。一、本条的历史渊源《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婚姻、家庭、老年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这就从宏观上规定了婚姻家庭受法律保护,这自然包括保护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而产生的人身权利。
主要表现在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以及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2)基于婚姻的配偶权。主要包括夫妻忠实义务、住所选择权、夫妻姓氏权、夫妻人身自由权、家庭代理权等。(3)基于其他近亲属的亲权。主要包括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请求权,父母对子女的请求权,以及其他近亲属之间有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的请求权。
3、 民法典重点修改及新条文 解读本文旨在对民法典制定过程中较之前法律条文有实质性修改的条文和创新条文进行专业、实用的解读,从立法者和法官的角度对解读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关键条文的理解和适用进行深入、有针对性的分析,帮助读者快速、准确地把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4、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 解读法律的主体性:民法典第1057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任何一方不得限制或者干涉对方。主要是关于夫妻参加各种活动的自由。法律客观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57条民法典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任何一方不得限制或者干涉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58条民法典夫妻双方平等享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共同承担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5、 民法典总则编 解读法律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民法典将于2020年3月由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为便于读者学习和了解最新法律规定,便于各机关宣传最新民法典相关内容,立法机关将采用逐条122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6、 民法典506条条文 解读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条款解释】本条是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规定。合同免责条款是指双方在合同中事先达成协议,免除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害赔偿责任的合同条款。合同中免责条款的特点有:(1)免责条款具有契约性;(2)免责条款须以明示方式订立,
这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因此,本条只规定了免责条款无效的原因,排除这两个具体原因的免责条款才有效。合同免责条款分为人身伤害免责条款和财产损失免责条款。1.人身损害免责条款是合同中免除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人身损害,对方没有责任,免除其赔偿责任的条款。该免责条款无效。根据这一规定,在所有劳动合同中,
7、 民法典151条 解读及司法解释笔者在实践中接触到一个案例:A退休后在B公司工作,因工受伤。a随后多次与B公司负责人协商赔偿事宜,最终在派出所签订了赔偿协议。协议约定,B公司一次性赔偿A公司12万元,以了结双方的纠纷。协议达成后,A认为赔偿金额过低,向法院提起诉讼,称协议公平,请求撤销协议。由于上述协议是在颁布民法典后签署的,
该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另一方当事人处于危险状态、缺乏判断力的情况,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一规定是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修改而来的。其中,《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而《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8、 民法典6条 解读法律主体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06条民法典规定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可以转让抵押财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从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民法典”第406条创设了抵押财产自由转让的新制度,极大地促进了市场交易,简化了交易程序,降低了双方的法律风险,民法典第406条规定的这一新制度的核心是,抵押财产可以自由转让,无需注销抵押登记,无需抵押权人同意(另有约定除外),但抵押财产转让后,抵押财产上仍存在原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