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第37条劳动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雇主,可解除合同,劳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各级工会依法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关系,维护职工权益。
1、2021年云南昆明部分地区幼升小新生入学预登记材料准备提示[#儿童教育#简介]为了方便广大家长及时获取孩子教育的相关信息,以下儿童教育频道为您实时更新。为了方便家长准备入学预登记材料,教育君整理了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教体局发布的相关事项,赶紧收藏起来!官渡区2021年小学一年级学生预注册预计2021年3月进行。请家长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1.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本地户籍和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
2、云南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云南2022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和标准如下:1 .公司将在解除合同之日前15日内将货物寄送到失业保险支付地的社保局办理挂失劳动;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满1年以上并符合领取条件的,方可领取失业救济金;3.在备案过程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提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份材料分别是:员工出具的辞退通知及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失业登记表、公司给社保局的例行公文;4.社保局在失业登记审核通过后,通知失业人员去培训,领取失业救济金,同时办理就业证;5.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于2月日被辞退后,凭社保局出具的审核文件、职业指导和培训卡、户口本、身份证、三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籍所在地街道相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2020...1。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中的“村民委员会三年任期届满后”修改为“村民委员会五年任期届满后”。二、将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第一款中的“每届任期三年”修改为“每届任期五年”。三。将《云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二款居民委员会任期修改为“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删除第九条中的“具体收费办法和标准由省人事行政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制定”。第二十二条中的“工商、物价等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物价等部门”。第二十三条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删除“会同有关部门”和“(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五、将“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中的“第7项”修改为“第15项”,并删除第二款、第三款。
4、大唐集团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怎么样大唐云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公司)是大唐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位于昆明市广福路南粤城A栋-1。下辖13个基层企业,9个水电机组,3个新能源事业部,1个能源营销公司。在役装机容量638万千瓦,总资产466亿元。其中,在役水电532万千瓦,风电83万千瓦,光伏23万千瓦。该项目主要分布在昆明、曲靖、玉溪、楚雄、大理、丽江、红河、文山、普洱、德宏、昭通等11个地州市,力争建成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100%清洁能源发电公司。
5、 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2002修正第一条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会是职工自愿参加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它依照宪法、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工会的基本职责是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三条职工依法享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第四条工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尊重工会的权利,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
各级工会依法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关系,维护职工权益。工会通过劳动法律监督制度和劳动争议解决制度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开展职工互助合作,帮助困难职工,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第六条州、市、县(市、区)建立地方总工会,设立区域性工会委员会。在同一行业或者几个性质相近的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产业工会。
6、 云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前退休审批表学习者网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发〔2006〕139号),对我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以下简称“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如下:1 .提前退休审批。
7、 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法律解析: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照片、学历学位、国家政治面貌、职称(含职业或执业资格)、原工作单位毕业时间、本校专业生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第37条劳动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雇主,可解除合同。劳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可以解散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该人的,或者用人单位非法指挥、强令该人冒险作业,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可以立即辞退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