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赎是用银做的。听了救赎的话,我发现了几种解释。有的解释说是用金银做的,有的说是用人工做的。赎刑中国古代法律规定的一种制度,允许罪犯用金钱、货物或劳动来弥补其罪行,从而使其免受惩罚。据《尚书》记载。《姚典》记载“金座赎刑”制度早在舜即中国原始社会末期就已萌芽,夏朝建立后一直沿用到清朝。在中国奴隶制社会时期,夏周时期的赎刑制度更为突出。《世书》记载:“夏左赎刑”。
到了西周,已经发展出赎刑的体系。《尚书·鲁迅》记载:“鲁命旺姆荀下赎刑为鲁迅。”“墨郡主疑赦,其刑,念其罪。如果一个嫌疑人被赦免了,刑罚会加倍,罪念。费之疑赦,其刑倍恶,其罪念。若宫中疑赦,罚六百元,罪念。疑之,则有罪。”到了春秋时期,齐国为了加强军事战备,规定轻罪用铜赎,重罪和死罪用甲盾赎。《管子·匡》戴:“死罪不杀,罪不罚,可以用兵赎。
6、刑期可以用钱赎买吗能花钱买一句话吗?现代刑法不存在花钱买刑的问题。中国古代有个制度叫“赎刑”,就是花钱买刑期。犯罪被判五年徒刑的,可以用1200银子赎回一年徒刑,罪犯不服刑可以向国家缴纳5200银子。赎刑是刑事执法的一种方法。赎刑该制度并不贯穿中国法制的整个历史,只是在国家遇到经济困难时才使用。使用赎刑系统是解决国家财政困难的一种手段。
有人把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刑事赔偿制度理解为你可以用钱买刑期,这是一种误解。刑事赔偿与“花钱买刑”有本质区别。1.刑事赔偿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进行赔偿,寻求被害人的谅解,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花钱买刑”就是犯罪分子把钱交给国家,解决国家财政困难。与受害人利益无关。2.刑事赔偿只适用于对被害人造成身体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几种犯罪,刑事赔偿不适用于大多数犯罪。
7、 赎刑的适用罪行适用什么罪、什么刑,历代都有不同。《律令》规定,莫、莫、莫、公、大碧,只要是涉嫌犯罪,都可以赎回。秦律有“赎”、“赎忍”、“赎迁”、“赎鬼薪”、“赎宫”、“赎死”。所有的刑罚基本上都是可以赎买的,但是大部分的立法例都是有限制的,比如说限制在杂罪的极刑罪,或者限制在流浪罪,或者工作人员罪。适用范围也根据罪犯的身份而有所不同。赎罪的规定因时而异,
8、什么是 赎刑罪"赎刑"是指犯人可以用财产替代或冲抵刑期的一种刑罚方法。“赎刑”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种,而是针对特定当事人设计的刑罚转换方式。《说文解字》:“赎,质也,财也,用以拔罪。”法制史家陈谷元先生也将赎刑称为“变主体之刑”。可见赎刑是一种替代惩罚。赎刑最早出现在《玉典》的“金左赎刑”中,但其适用范围较窄,仅适用于被判处“鞭刑”和“跳楼”等可从宽处理的罪犯。
赎刑的制度可以适用于可能被判五年苦役的嫌疑人,但案件事实可疑。秦朝的赎刑系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按照秦律,所有的刑罚都可以用钱赎,包括“迁都”。赎刑的适用范围与西周不同。赎刑适用于具有一定身份和地位的罪犯。唐代的赎刑制度更加完善。《唐律论》对赎刑: 1的具体情况做了严格规定。对于以下四种犯流浪罪的人,可以用金钱和物来赔罪,即具有“议”、“邀”、“减”特殊身份的人;八品九品官;六品七品官员的直系亲属、妻子;五品以上官员的妃子。
9、古代收赎,纳赎,赎罪这三种 赎刑有什么区别?赎刑中国古代法律所规定的一种制度,允许罪犯用金钱、货物或劳动来赎罪,从而使其免受惩罚。据《尚书》记载。《姚典》记载“金座赎刑”制度早在舜即中国原始社会末期就已萌芽,夏朝建立后一直沿用到清朝。在中国奴隶制社会时期,夏周时期的赎刑制度更为突出。《世书》记载:“夏左赎刑”。《尚书·列传》记载:“夏后氏不杀不罚,死罪罚二千元”。
《尚书·鲁迅》记载:“鲁命旺姆荀下赎刑为鲁迅。”“墨郡主疑赦,其刑,念其罪,如果一个嫌疑人被赦免了,刑罚会加倍,罪念。费之疑赦,其刑倍恶,其罪念,若宫中疑赦,罚六百元,罪念。疑之,则有罪,”到了春秋时期,齐国为了加强军事战备,规定轻罪用铜赎,重罪和死罪用甲盾赎。《管子·匡》戴:“死罪不杀,罪不罚,可以用兵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