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 程序适用条件听证会议概述程序法律分析:听证 程序指行政机关工作。质证反驳事实程序,一般情况下特殊程序,只适用于需要听证的案件,听证程序Provisions听证General程序以下(1)根据执法办案人员的处罚建议,确定适用听证12345677,(2)向当事人发送听证的通知,询问是否需要听证。
1、行政机关进行 听证的 程序是什么?行政处罚听证 程序是当事人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听证;然后行政机关会组织听证告知当事人持有听证;然后由主持人听证主持,由当事人进行答辩和质证;最后做好听证的记录,由各方签字或盖章。【法律依据】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听证,按照下列规定组织实施: (一)当事人请求听证,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7)-0/开庭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8) 听证应当作出书面记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记录中注明。第65 听证条作出结论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条的记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2、 听证的适用范围及 程序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召开有相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公开会议听证广泛听取意见。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持有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请求的听证,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请求持有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3、 听证 程序的适用条件4、 听证会的一般 程序
法律分析:听证 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在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公开举行的听证会议,对事实进行质证和反驳。法律依据:《税务行政处罚听证 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第二条为听证,遵循合法、公平、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5、 听证 程序规定听证General程序如下(1)根据执法办案人员的处罚建议,确定在听证 程序范围内;(2)向当事人发送听证的通知,询问是否需要听证。听证的要求,应当在执法机关告知后3日内书面提出;(三)确定听证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主持人,并提前7天通知当事人;(4) Hold 听证会议;(五)调查取证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事实、证据和处罚建议的事实;(六)主持人应当询问当事人、证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并出示有关证据和材料;(七)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答辩;(八)由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人、调查人员就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九)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人的最后陈述;(十)由主持人征询各方面的最终意见;(十一)将听证笔录交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人审阅时,应当签名或者盖章;(12)主持人向执法机关负责人报告听证,提交听证记录,执法机关根据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