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考试 > 备考经验 > 工伤法律法规30条3款,工伤赔偿标准三十款三条

工伤法律法规30条3款,工伤赔偿标准三十款三条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3-07 18:47:48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工伤赔偿标准三十款三条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赔偿标准三十款三条

2,工伤法律常识

给您摘抄几条工伤保险条例的条文以参考: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工伤法律常识

3,工伤条款里的30条3款是什么意思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 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10.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其中下班后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属于合理时间;下班途中需到菜市场买菜再回家属合理路线。[1] (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2]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情况,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咨询。

工伤条款里的30条3款是什么意思

4,工伤如何赔偿的

工伤赔偿的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交通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七)伤残补助金

5,因工生病 算不算工伤费用怎么报

只有因工受伤,没有因工得病的规定,除非是长期从事有毒有害工种,得职业病的,才可以按照工伤办理,关于职业病范围, 劳动部有明确规定,如果你从事有毒有害工种,造成的职业病,需要到职业病鉴定所进行鉴定,并且申报工伤保险部门认定工伤,才可以报销医药费,
你好!工伤的范围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 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一般伤情  1、医疗费:【30条3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30条4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交通费:【30条4款】【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因公出差标准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食宿费:【30条4款】【同交通费条件一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康复性治疗费【30条6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 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32条】【国家规定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工资、福利:【33条1、2款】【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支付】   8、护理费:【33条3款】【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醉酒导致伤亡的”不属于工伤。

6,2012年杭州工伤赔偿标准

请问我在工地受到皮外伤有点严重
5级之6级之间一次性解决能陪多少钱
1、商业保险理赔不影响你要求企业支付工伤保险,这是两个法律关系; 2、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你可以要求企业支付; 3、如果你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还应当支付你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照当地省或市劳动部门规定。
不合理! 工伤鉴定和赔偿医疗费都有法律规定的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七)伤残补助金 根据不同等级确定的。 希望能帮到你,祝你早日解决问题。

7,劳动法工伤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1、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赔偿的范围包括。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参考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一、一般伤情1、医疗费:【30条3款】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30条4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交通费:【30条4款】【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因公出差标准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食宿费:【30条4款】【同交通费条件一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康复性治疗费【30条6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32条】【国家规定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工资、福利:【33条1、2款】【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支付】 8、护理费:【33条3款】【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支付】二、造成残疾1、生活护理费【34条2款】【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50%、40%、30%】【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A】一至四级伤残待遇【35条】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5条1款】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27月*本人工资/月】【二级25月*本人工资/月】【三级23*本人工资/月】【四级21*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补足差额】【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工伤职工退休 【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险,如低于伤残津贴应补足差额】【基金支付】 【5】缴纳基本医辽保险费改变 【以伤伤残津贴为基数】【单位与个人共同向基金支出】 【B】五级、六级【36条】【保留劳动关系、适当安排工作】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本人月工资】【基金支出】 【2】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单位支付】【标准 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6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前提:终止劳动关系的】标准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9条】【五级10个月、六级8个月,以本人工资为基数】 【基金支出】 【4】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标准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9条】【五级50个月、六级40个月 以本人工资为基数】【单位支付】 【C】七级至十级【37条】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本人月工资、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基金支出】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7级6个月、八级4个月、九级2个月、10级1个月,以本人工资为基数】【基金支出】 【4】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七级25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4个月】【单位支付】三、工亡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9条】【总额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基金支出】 2、丧葬补助金 【39条】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金支出】 3、供养亲属抚恤金【39条】【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1、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孤儿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总额不超过生前工资】【基金支出】四、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不属于工伤)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 丧葬补助金 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 一次性抚恤金 赔偿数额 3个月平均工资 6个月工资 在职的6个月,离休的3个月[2]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四、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如果确认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保险报销,那么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有哪些呢?总结下来大致包括以下项目:一、医疗费;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三、辅助器具费用;四、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劳动关系解除时,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 劳动能力鉴定费。
项目包括:1、造成一般伤害: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除第1点外,还有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3、造成死亡:丧葬补助金、伤亡补助金、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抚恤金、工亡补助金、丧葬费(宣布死亡)。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既然你的情况已经认定工伤,当然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和伤残待遇。由于你已经取得了相关工伤待遇,但不一定涵盖全部。如果今后还会产生医疗和护理等相关费用,那当然是要企业来承担的,比如伤情复发。关于伤残待遇的规定,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四十五条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关于伤残待遇中提到的本人工资,规定是这样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缴费工资是税前工资(包括加班费、各种补贴等),不是到手工资。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发放不是按照这个来的。停工留薪期以医院出具的休假单为准。 具体细节还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12333 关于江苏省具体规定,可以百度《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另外提一点:企业没有给你缴纳社保是违法的,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可以要求企业给你补交所有应缴纳的社保,如果企业不执行,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赔偿金。具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等。同样可以咨询社保局12333
文章TAG:工伤法律法规30条3款工伤法律法律法规

最近更新

  • 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国税申报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怎么弄网上备案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国税申报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怎么弄网上备案

    国税申报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怎么弄网上备案在国税电子税务局里面备案,财务制度模块,把基本户及其他以公司名义开的银行都要填列,税务能识别到公司的银行账户情况,没有备全的对企业信用评级有.....

    备考经验 日期:2024-02-08

  • 股权投资网,投融资网站有哪些股权投资网,投融资网站有哪些

    投融资网站有哪些2,哪些网站可以融资3,现在网上投资平台那个好4,pevc是什么意思1,投融资网站有哪些www.6mgq.com六脉股权网2,哪些网站可以融资六脉股权网http://www.6mgq.com3,现在网上投资.....

    备考经验 日期:2024-02-08

  • 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苏宁金融怎么样靠谱吗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苏宁金融怎么样靠谱吗

    苏宁金融怎么样靠谱吗2,苏宁金融是做什么的3,苏宁金融是正规的吗4,苏宁金融干吗的5,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怎么样6,苏宁金融主要是做什么的1,苏宁金融怎么样靠谱吗真的还行,假的就不靠谱了!苏宁.....

    备考经验 日期:2024-02-08

  • 秦镜,秦王照骨镜秦镜,秦王照骨镜

    秦王的骨镜是铜镜。分解秦镜这个词的解释也叫“秦简”,秦王拿了一面骨镜不是真的,秦镜高高挂起是什么意思?请参见“秦镜”,[拼音]秦镜高悬qíNJìnggāoxuán[释义]秦镜:相传秦始皇有一面.....

    备考经验 日期:2024-02-08

  • 1500港币,1500港币是多少人民币1500港币,1500港币是多少人民币

    1500港币是多少人民币2,1500港币等于多少人名币谁知道吗3,现在1500港币能换成多少人民币啊4,一千五港币是多少人民币5,1500港元相当于多少人民币6,1500港币现汇人民币多少1,1500港币是多少人.....

    备考经验 日期:2024-02-08

  • 毛敏,开心100大魔镜第二届的评委有个叫毛什么的毛敏,开心100大魔镜第二届的评委有个叫毛什么的

    开心100大魔镜第二届的评委有个叫毛什么的2,高考作文诗歌选择是哪年的3,毛敏用韩语怎么写4,什么叫毛敏5,中文名毛敏翻译成日文6,求一首藏头诗我爱毛敏1,开心100大魔镜第二届的评委有个叫毛什.....

    备考经验 日期:2024-02-08

  • 覆盖怎么写,覆盖的意思覆盖怎么写,覆盖的意思

    覆盖的意思2,覆的部首3,覆盖英文是什么4,覆盖的意思是什么5,在java中什么是方法的覆盖和重载6,覆盖英语怎么写1,覆盖的意思覆盖[fùgài]基本解释1.遮盖;掩盖2.指空中某点发出的电波笼罩下方.....

    备考经验 日期:2024-02-08

  • 郑丽娜,郑丽娜 韩语怎么写郑丽娜,郑丽娜 韩语怎么写

    郑丽娜韩语怎么写2,o21韩国女子组合哪几个是中国人哪几个是韩国人3,全国有多少个郑丽娜4,韩国021女子组合资料5,我想给女朋友写首藏头诗里面有她的名字她叫郑丽娜6,中国研究简爱的学者有哪.....

    备考经验 日期:2024-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