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 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该法第381条规定:“-0。仓储合同of法律特征Yes(【答案】:A、B、D、E仓储,其法律特征is:(1)仓储合同is程诺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而非,(2 )/ -0/合同的保管对象是动产,但不动产不能成为仓储 合同的保管对象,这是与合同保管的又一显著区别,(3) 仓储 合同是合同,已付合同。
1、 仓储 合同的特点有哪些仓储合同法律特点:1。各种形式。即-0 合同根据物流工作的不同,一般可分为商品仓储合同、代理保险合同、商品包装合同、商品维护。2.主题是具体的。即标的物必须是动产;3.仓储 合同对,是双服,付费,非类型合同。[法律 Basis]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九百零四条仓储-1/货物由保管人交付,由寄存人支付仓储。
保管人验收时发现仓储物与约定不符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托管人验收后发现仓储 item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托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一十五条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仓单提取。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加收仓储的费用;如果提前支取,费用不减仓储。
2、 仓储 合同的 特征有哪些?仓储合同是特征是: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仓储的所有权不转移,但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保管人必须是具有仓库业务资格的人员;仓储 合同成立时生效。[法律 Basis]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04 仓储-1条规定,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货物,寄存人给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09条,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一)存货人的名称和住所;(2) 仓储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及标志;(3) 仓储材料损耗标准;(四)储存场所;(5)储存期;(6) 仓储费;(7) 仓储如果财产已经保险,保险金额、期限和保险人名称;(八)签发人、地点和日期。
法律解析:保管合同保管人保管存款人交付的存款,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或者应存款人的要求返还合同。托管合同实用合同;托管对象合同是托管人为存款提供的托管服务;仅根据托管合同交付给托管人暂时转移对托管物品的占有;合同的存储只能是特定的或专门的物种;托管合同一般付费合同,也有免费合同。它有以下-3特征:1。保管的对象合同是提供服务,即提供保管寄存人委托的物品的服务。2.一般情况下,托管的成立合同不仅需要当事人的同意,还需要交付定金。3.保管合同可付费合同或免费合同。4.Keeping 合同是可选形式合同,即keeping 合同可以口头实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90条保管合同交付定金时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88条,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寄存物并返还的情形。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餐饮、住宿等活动,并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有其他交易习惯的除外。3、 仓储 合同是什么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