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本行政区域外单位缴存职工在十堰购买自住住房住房(二套房以内)可向十堰住房 公积金中心申请。湖北十堰: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均可购房或还贷公积金10月28日湖北省十堰市发布十堰-2公积金关于落实七项惠民政策的通知。
1、湖北十堰: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购房或还贷可提取 公积金10月28日湖北省十堰市发布十堰-2公积金关于实施七项惠民政策的通知与十堰住房12345677。文件规定,十堰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缴存的职工,在全国范围内购房或还贷的,可从住房公积金提取。职工在十堰市的行政区域内缴存,在住房的旧居安装电梯供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租住支付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的,可以提取-2公积金。
十堰市本行政区域外单位缴存职工在十堰购买自住住房住房(二套房以内)可向十堰住房 公积金中心申请。该文件界定了住房单元数量的范围。购房人及其配偶在购房地有两套(含)且住房 -1/定金的,可申请住房-。房屋数量的认定以房产证查询结果为准。
2、十堰 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入口法律主体性:1。先搜索登录本地公积金网站,然后在图示位置点击“网上政务大厅”,点击“我要查询”;然后在图示位置输入你的公积金 ID号,输入登录密码。默认密码通常在此页面上提示;输入完成后,点击登录查看公积金的账户余额。2.在微信上搜索local 公积金查询微信官方账号,然后登录自己的账号进行查询。3.打开支付宝,找到城市服务模块选项,在下面很多功能模块中点击公积金;点击右下方的公积金查询选项;认证操作;认证完成后,会自动显示当前城市公积金的预览。
法律客观性:-2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和单位有权查询本人和本单位的存取款情况-2公积金。职工和单位对账户内余额住房 公积金有异议的,可向委托银行申请复核;如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向-2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3、十堰 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法律分析:1。贷款金额和期限:1。增加贷款金额的计算系数。贷款金额计算系数由-2公积金存款基数的30%提高到50%。2.贷款提取的综合计算。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并提取住房 公积金,贷款金额和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住房 公积金申请贷款前应一次性提款。3.延长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2.省内异地贷款:职工及其配偶在东营工作或有本人户籍的,正常情况下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2公积金在东营买房住房,并提供缴存地住房。
4、 十堰市哪些银行卡可以提取 公积金十堰市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信等银行均可取款公积金。十堰住房 公积金中央支取业务规则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支取住房 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1 .购买、建造、翻新、大修和自住。2.退休。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4.那些出国定居的人。5.员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6.十堰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安装电梯。
5、十堰 公积金提取代办Shiyan 公积金提取机构的流程如下:1 .个人向公司提出申请,填写《员工申请表-2公积金提取》并提交各种情况下相应的提取证明材料;2.单位考核合格后,通知公积金中心。职工销户时,单位仍需到经办银行办理相关人事公积金封存;3.公积金中心审批员工公积金提款申请;4.公积金中心转账给公司,公司转到员工银行账户。所需材料:1。购房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员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下属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4.公积金卡的原件及复印件;5.其他材料。
6、 十堰市 住房 公积金明细查几年的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查询,没有年限限制。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2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全国-2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操作规程》的要求,通过平台办理,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认全国住房 公积金服务标识,并决定自即日起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