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包括票据行为是指能够产生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的本质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四种行为。票据作为法律行为的本质,行为还必须具备票据中规定的形式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书面:各类票据行为必须是行为人或其代理人,行为人的意思必须记载在规定的票据中。
1、 票据行为的成立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票据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一般条件。根据《民法通则》和票据 Law的相关规定,票据行为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票据行为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票据行为是法律行为,所以其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票据 Law”第三条规定:“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需要明确的是,这里的合法主要是指票据行为本身必须合法,即票据行为的进行程序和记录内容合法,与票据的基本关系所涉及的行为是否合法无关。比如当事人发行票据就是基于买卖关系。买卖关系违法违规无效的,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2.行为人必须具备从事票据行为的能力。从事票据行为的能力也叫票据能力。票据能力可以概括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根据《 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 票据行为的有(【答案】:B、D 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担保。(1)签发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2)背书是指持有人为了将票据的权利转让给他人或授予某些票据的权利给他人行使,而在票据的背面记载有关事项并签名的行为;(3)承兑是付款人承诺支付票据金额,并在票据到期日签章的行为;(4)担保是票据以外的人记载有关事项并在票据上签字,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3、 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包括票据行为是指能够产生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的本质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四种行为。票据行为作为法律行为的一种,必须具备一般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即票据行为的实际条件,包括行为人的能力和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票据 Law第六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名、盖章的,其签名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签名、盖章的效力。
票据 Law第十条规定:“票据的发行、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具有真实的买卖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这是有关银行表达人民意愿的规则,票据作为法律行为的本质,行为还必须具备票据中规定的形式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书面:各类票据行为必须是行为人或其代理人,行为人的意思必须记载在规定的票据中。(2)签名:票据 Law第七条规定:“票据上的签名是指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