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考试 > 法学学校 >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8 12:40:00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1,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的规定: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五十七条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2,合同无效有哪些法律后果

《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 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非民事性后果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除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性法律后果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发生非民事性后果。

合同无效有哪些法律后果

3,无效合同有那些种类其法律后果如何

无效合同的原因有两种: ①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b.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c.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②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b.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d.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e.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 ③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 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1,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胁迫,明显不公平等等无效,土地买卖,无产权房子交易; 2,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14岁以下,精神失常等等); 3,主体混淆(卖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牛头不对马嘴等等); 4,合同生效条件不满足(约定合同以什么条件生效,但是双方没有去促成生效条件)。 无效合同法律上可撤销,责任基本上是当事人自己承担。

无效合同有那些种类其法律后果如何

4,无效合同有哪些法律后果当事人怎么承担无效

您好!《合同法》第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由此可见,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其结果是该合同自始无效。这就是合同无效的溯及既往的效力。无论是绝对无效的合同还是相对无效的合同,均是如此。《合同法》第57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认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面的条款的效力。” 《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贪任。此种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1)有损害事实存在(2)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这是损害赔偿的重要要件。(3)过错行为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适用过错的程度,如一方的过错为主要原因,另一方为次要原因,则前者责任大于后者;此所谓过错的性质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过失,故意一方的责任应大于过失一方的责任。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这种赔偿责任是基于缔约过失责任而发生的。这里的“损失”应以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应当赔偿期待利益,因为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原则。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如果当事人基于合同有效提起诉讼,法院审理中认为无效,应该给原告释明,要求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原告同意变更诉讼请求,就按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审理;原告坚持认为合同有效,不同意变更诉讼请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释明,二审一般会以程序错误为由,发回重审;当然如果释明错误,原告认为合同有效,一审法院认为合同无效,但二审法院仍可能认定有效,这样一审判决错误,二审会改判。法律依据为《证据规则》第三十五条。

5,合同无效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法律后果:一、合同无效追溯既往的效力:我国《合同法》第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二、合同无效不影响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合同法》第57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认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面的条款的效力。”该条款表明,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因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而失去其效力。三、合同无效法律后果:《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1.返还财产。2.折价补偿。3.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贪任。此种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1)有损害事实存在。(2)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这是损害赔偿的重要要件。(3)过错行为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依第58条的规定,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适用过错的程度,如一方的过错为主要原因,另一方为次要原因,则前者责任大于后者;此所谓过错的性质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过失,故意一方的责任应大于过失一方的责任。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这种赔偿责任是基于缔约过失责任而发生的。这里的“损失”应以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应当赔偿期待利益,因为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原则。4.非民事性后果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除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性法律后果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发生非民事性后果。《合同法》第59条具体规定了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发生追缴财产的法律后果,即将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所取得的财产追追缴回来,收归国家或返还给受损失的集体、第三人。收归国有不是一种民法救济手段,而是公法上的救济手段;一般称为非民法上的法律后果。

6,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无效,是指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不能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效果,但并不等于不产生其他法律后果。法律后果,是指由于劳动合同无效而带来的一系列的客观结果。《劳动法》第18条和第97条对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作出了规定。(1)无效的劳动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法》第18条条2款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2)当事人责任的承担。《劳动法》第97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对因用人单位的原因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赔偿办法作了具体规定。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三种:(一)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因为无效合同从开始就无效,所以返还财产就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也就是说,是谁的财产就应当归还给谁。(二)赔偿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那么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是指承担因自己的过错责任而造成的损失。(三)追缴财产。对于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同,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是故意的,就应当将双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如果只有一方是出于故意的,那么故意的一方应将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返回给对方;非故意的一方已经从对方取得的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应收归国家所有。同时,在追缴故意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时,要注意保护非故意一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也就是说非故意一方的合法财产是不能追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双方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的,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2)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生活中,大家签订合同后,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是合同无效等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当符合一定条件之时,合同不仅可以认定为无效,有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撤销。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即订立合同中因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事由签订合同后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单方面权利。但是该权利的行使究竟能够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呢。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且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争议解决方法的条款依然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条规定,在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情形下,当事人仍应负如下几种民事责任: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而已接受该财产的当事人则有返还财产的义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任何合同关系存在,那么就应该让双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恢复到如同没有订立合同时的状态下的情形。所以不论接受财产的一方是否具有过错,都应当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首先,返还财产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单方返还财产。这种情况主要适用于在当事人一方故意违法的情况,即一方故意违法订立合同的行为,其应当将从非故意方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而非故意的一方已从故意方取得的财产应当上缴国家。二是双方返还财产。这种情况主要是在合同被撤销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对合同被撤销只是由于一方或者双方有过错,而并非合同违法,此时双方均应返还从对方所获得的财产。其次,对于返还财产这种民事责任,要注意以下几点:①返还财产的范围应以对方交付的财产数额为标准予以确定,即使当事人所取得的财产已经减少甚至不存在了,也仍然要承担返还责任。②如果当事人接受的财产是实物或者货币时,原则上应返还原物或者货币,不能以货币代替实物,或者以实物代替货币。③如果原物已经毁损灭失,不能返还原物的,如果原物是可替代的物,应以同一种类物返还。  (2)折价补偿。法条规定对于不能返还或者没有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其规定了以返还财产为恢复原状的原则,但是在有的情况下,财产是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在此种情况下,为了达到恢复原状的目的,就应当折价补偿对方当事人。第一,不能返还可分为法律上的不能返还和事实上的不能返还。一是法律上的不能返还,主要是受善意取得制度的限制。即当一方将受领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而第三人取得该项财产时在主观上没有过错,不知道或者没有责任知道该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善意第三人就可以不返还该原物,并且该原物也是不可替代的,此时,该当事人就不能返还财产,他就必须依该物在当时的市价折价补偿给另一方当事人。二是事实上的不能,主要是指标的物灭失造成不能返还原物,并且原物又是不可替代的。第二,没有必要返还的,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①如果当事人接受财产是劳务或者利益,在性质上不能恢复原状的,以当时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以钱款返还;没有国家规定的价格,以市场价格或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计算,以钱款返还。②如果一方取得的是使用知识产权而获得的利益,由于该知识产权是无形的,则该方当事人可以折价补偿对方当事人。。法条规定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一般都会产生损害赔偿的责任。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凡是因合同的无效或者被撤销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观上有故意或者过失的当事人都应当赔偿对方的财产损失。
文章TAG: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合同合同无效无效

最近更新

  • 未成年可以献血吗,未成年可以献血吗未成年可以献血吗,未成年可以献血吗

    未成年可以献血吗2,未成年人可以有偿献血吗3,未成年人能不能献血4,未成年人能献血吗5,未成年人可以献血吗6,未成年人可以无偿献血吗1,未成年可以献血吗只有18周岁以上的才可以献血2,未成年人.....

    法学学校 日期:2024-02-08

  • 质检员证书,工程质检员证有用吗质检员证书,工程质检员证有用吗

    工程质检员证有用吗2,质检员岗位证书有用吗3,考ISO质检员资格证要怎么考哪里考4,质检员证书5,电气质检员证有效期几年6,想弄个质检员从业资格证最快要多久就是网上职称代办那种1,工程质检员.....

    法学学校 日期:2024-02-08

  • 家庭邮编是什么,什么是家庭邮编家庭邮编是什么,什么是家庭邮编

    什么是家庭邮编2,家庭住址邮编是什么3,家庭住址邮编是什么意思4,家庭邮编是什么5,家庭邮政编码是什么6,家庭邮政编码是什么1,什么是家庭邮编就是你家庭所在地址的邮编家庭住址邮编就是所住区.....

    法学学校 日期:2024-02-08

  • 乏燃料后处理,核反应堆为什么会退役乏燃料后处理,核反应堆为什么会退役

    核反应堆为什么会退役2,乏燃料处理都用什么技术阿3,乏燃料池中的乏燃料是怎么处理有周期吗4,什么是乏燃料跟核废料是同一个说法吗5,乏燃料的乏燃料运输6,如何解读中国核能技术新突破1,核反应.....

    法学学校 日期:2024-02-08

  • 什么是因果关系,什么是因果关系什么是因果关系,什么是因果关系

    什么是因果关系2,因果关系什么意思3,怎样理解因果关系4,人好奇怪什么是因果关系5,什么是因果关系6,什么叫因果关系1,什么是因果关系世上万物,相生相克。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2,因果关系什么.....

    法学学校 日期:2024-02-08

  • 周昂,关于香山的诗周昂,关于香山的诗

    关于香山的诗2,西洞庭管理区周昂现任什么职务3,八十万禁军教头是何人4,公孙瓒为何攻打袁绍两人是如何结怨的5,全民水浒武将周昂好不好阵容搭配攻略6,古诗解读7,以周昂的晚望为题的诗歌鉴赏阅.....

    法学学校 日期:2024-02-08

  • 宿州泗县,泗县在哪里宿州泗县,泗县在哪里

    泗县在哪里2,江苏泗县邮政编码3,谁知道泗县在哪里4,安徽泗县属于哪个市5,泗县的介绍6,泗县在哪里1,泗县在哪里安徽我就是泗县人哈,泗县在五河北,与灵壁,睢宁,泗洪交界处!欢迎来泗县玩啊!安徽宿州市.....

    法学学校 日期:2024-02-08

  • 六级分数计算器,沪江四易六级算分器哪个比较准六级分数计算器,沪江四易六级算分器哪个比较准

    沪江四易六级算分器哪个比较准2,大学英语六级的分值是如何计算的3,六级分数换算4,求准确的六级算分器5,求六级算分器6,新六级成绩如何换算1,沪江四易六级算分器哪个比较准我一直用的沪江的,42.....

    法学学校 日期:2024-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