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考试 > 法学学校 > 定金的法律规定不能超过20元,法律规定 定金必须是20吗

定金的法律规定不能超过20元,法律规定 定金必须是20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2-13 03:58:52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法律规定 定金必须是20吗

1、法律规定,定金不超过20%;2、超过20%,法律只保护20%;3、不是4、可以,只要双方达成合意

法律规定 定金必须是20吗

2,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多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同时,定金合同具有定金法则的效力。 定金的数额必须在合同标的额的20%以内约定,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多少

3,定金条款法律规定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限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散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条款法律规定

4,买房子要求的定金超过20请问是否合理

定金不能超过买卖房屋交易价格的20%,即使超过,超过部分有也不能产生定金效力,即不适用定金罚则。在不超过20%的前提下,具体金额自行商定。1、《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若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2、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定金罚则指的就是: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约定的债务,那么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时,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3、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5,请问法律规定的定金数额合同额20超过20又会怎么样呢 搜

超过部分可作为合同标的的金额
法律规定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也即如果合同定金超过法定数额,则法院对超过部分不予支持,违约方只需支付守约方合同标的20%的违约定金。但定金数额超过法定数额并不会导致改定金条款或定金合同无效。
约定定金金额超过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二十以上的,超过部分不适用定金罚则。即,产生如下效力: 1.若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则依旧是全额返还; 2.若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则,请求对方双倍返还的仅仅为合同标的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即,对方返还的为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四十。定金中超过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部分,为不当得利,也应当返还。举例来说,甲向乙交付了3000元定金,而合同标的仅仅为10000元,则,只有2000元的定金是有效的,当乙违约的时候,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即2000元的双倍,也就是4000元,余下还有1000元为不当得利,一并返还,总共需要返还的额度为5000元。 定金金额的约定失去效力,并不影响合同整体的效力。 《合同法》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错了,法律是这样规定。但在诉讼中,如果对方没主张定金超过法律规定部分无效,法院是不会主动去审查这定金是否真无效,即按原来约定的定金判决。

6,购房订金的金额限制

订金是预付款,没有限制 定金是不得超20%(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贷款购房首选公积金 注意条件金额及时间限制公积金贷款购房较划算  央行近日决定从2005年3月17日起,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将现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回归到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实行下限管理。下限利率水平为相应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以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贷款为例,其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6.12%下浮至0.9倍的水平(即5.51%),比现行优惠利率5.31%高0.20个百分点。  同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相应微幅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其中,5年(含5年)以下贷款由现行年利率3.78%调整为3.96%;5年以上贷款由现行年利率4.23%调整为4.41%。  以5年期以上贷款为例,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两者间的最大利差由1.08个百分点扩大到1.71个百分点。即使商业银行按揭利率实行央行规定的九折优惠,两者的利差也由1.08个百分点扩大到1.28个百分点。以一笔10万元、20年期的贷款为例,按商业银行执行下限利率测算,购房者每月还款额从调整前的677.2元增加到688.5元,增加11.3元。以一笔10万元、20年期的公积金贷款为例,采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每月还款额约从调整前的618.17元增加到627.80元,仅增加9.63元。由此看...贷款购房首选公积金 注意条件金额及时间限制公积金贷款购房较划算  央行近日决定从2005年3月17日起,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将现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回归到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实行下限管理。下限利率水平为相应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以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贷款为例,其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6.12%下浮至0.9倍的水平(即5.51%),比现行优惠利率5.31%高0.20个百分点。  同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相应微幅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其中,5年(含5年)以下贷款由现行年利率3.78%调整为3.96%;5年以上贷款由现行年利率4.23%调整为4.41%。  以5年期以上贷款为例,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两者间的最大利差由1.08个百分点扩大到1.71个百分点。即使商业银行按揭利率实行央行规定的九折优惠,两者的利差也由1.08个百分点扩大到1.28个百分点。以一笔10万元、20年期的贷款为例,按商业银行执行下限利率测算,购房者每月还款额从调整前的677.2元增加到688.5元,增加11.3元。以一笔10万元、20年期的公积金贷款为例,采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每月还款额约从调整前的618.17元增加到627.80元,仅增加9.63元。由此看来,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比商业银行贷款买房要划得来些。
回答如下: 1、你可以仔细看一下这张付款凭证写的内容,如果只是“购房款五万”,这五万可认为是购房“意向金”,现在你不想要房子了,也就是说没有“意向”了,这五万元可以要求售楼处全额退回;如果是写的“购房款订金五万元”,那你现在不订了,也可以全额退回;如果是写的“购房款定金五万元”,那你现在如果不买房子的话,按法律规定,这五万元是退不回来的(注意“订金、定金”是不一样的)。 2、售楼小姐嗰电话说如果你们不去交余款,就要收取滞留金(应该是“滞纳金”),这要根据协议或合同的条款,如果你们签过协议或合同,里面约定了交余款的时间,过期不交要收滞纳金的话,那售楼处就有权收取;如果没有签协议或合同,付款凭证上写的也不是“定金”,你完全可以要求退回当时交纳的五万元,而且售楼处也没有任何依据收取所谓的“滞纳金”。 3、还是那句话,如果没有签协议或合同,付款凭证上写的也不是“定金”,打官司100%你们赢! 希望对你有帮助。

7,合同法哪条规定定金不能超过20

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根据115条准用《担保法》关于定金的规定。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扩展资料定金数额1、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 ,超过的部分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 ,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2、司法解释第119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 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该规定说明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定金交付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后,定金合同才成立。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定金
合同法中并没有相关规定,担保法中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担保法》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扩展资料:合同的含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然人或法人)关于建立、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此类合同是产生债的一种最为普遍和重要的根据,故又称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规定的经济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范围。合同有时也泛指发生一定权利、义务的协议。又称契约。如买卖合同、师徒合同、劳动合同以及工厂与车间订立的承包合同等。
1、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根据115条准用《担保法》关于定金的规定。2、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首先,合同法中并没有关于定金不能超过百分之二十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若超过部分,应当视为合同的预付款项。【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法的规定有以下两条:1.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根据《担保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文章TAG:定金的法律规定不能超过20元定金法律法律规定

最近更新

  • 未成年可以献血吗,未成年可以献血吗未成年可以献血吗,未成年可以献血吗

    未成年可以献血吗2,未成年人可以有偿献血吗3,未成年人能不能献血4,未成年人能献血吗5,未成年人可以献血吗6,未成年人可以无偿献血吗1,未成年可以献血吗只有18周岁以上的才可以献血2,未成年人.....

    法学学校 日期:2024-02-08

  • 质检员证书,工程质检员证有用吗质检员证书,工程质检员证有用吗

    工程质检员证有用吗2,质检员岗位证书有用吗3,考ISO质检员资格证要怎么考哪里考4,质检员证书5,电气质检员证有效期几年6,想弄个质检员从业资格证最快要多久就是网上职称代办那种1,工程质检员.....

    法学学校 日期:2024-02-08

  • 家庭邮编是什么,什么是家庭邮编家庭邮编是什么,什么是家庭邮编

    什么是家庭邮编2,家庭住址邮编是什么3,家庭住址邮编是什么意思4,家庭邮编是什么5,家庭邮政编码是什么6,家庭邮政编码是什么1,什么是家庭邮编就是你家庭所在地址的邮编家庭住址邮编就是所住区.....

    法学学校 日期:2024-02-08

  • 乏燃料后处理,核反应堆为什么会退役乏燃料后处理,核反应堆为什么会退役

    核反应堆为什么会退役2,乏燃料处理都用什么技术阿3,乏燃料池中的乏燃料是怎么处理有周期吗4,什么是乏燃料跟核废料是同一个说法吗5,乏燃料的乏燃料运输6,如何解读中国核能技术新突破1,核反应.....

    法学学校 日期:2024-02-08

  • 什么是因果关系,什么是因果关系什么是因果关系,什么是因果关系

    什么是因果关系2,因果关系什么意思3,怎样理解因果关系4,人好奇怪什么是因果关系5,什么是因果关系6,什么叫因果关系1,什么是因果关系世上万物,相生相克。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2,因果关系什么.....

    法学学校 日期:2024-02-08

  • 周昂,关于香山的诗周昂,关于香山的诗

    关于香山的诗2,西洞庭管理区周昂现任什么职务3,八十万禁军教头是何人4,公孙瓒为何攻打袁绍两人是如何结怨的5,全民水浒武将周昂好不好阵容搭配攻略6,古诗解读7,以周昂的晚望为题的诗歌鉴赏阅.....

    法学学校 日期:2024-02-08

  • 宿州泗县,泗县在哪里宿州泗县,泗县在哪里

    泗县在哪里2,江苏泗县邮政编码3,谁知道泗县在哪里4,安徽泗县属于哪个市5,泗县的介绍6,泗县在哪里1,泗县在哪里安徽我就是泗县人哈,泗县在五河北,与灵壁,睢宁,泗洪交界处!欢迎来泗县玩啊!安徽宿州市.....

    法学学校 日期:2024-02-08

  • 六级分数计算器,沪江四易六级算分器哪个比较准六级分数计算器,沪江四易六级算分器哪个比较准

    沪江四易六级算分器哪个比较准2,大学英语六级的分值是如何计算的3,六级分数换算4,求准确的六级算分器5,求六级算分器6,新六级成绩如何换算1,沪江四易六级算分器哪个比较准我一直用的沪江的,42.....

    法学学校 日期:2024-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