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考试 > 法学学校 > 合同保全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合同的法律特征

合同保全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合同的法律特征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7 01:47:52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1,合同的法律特征

合同是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之间变动民事权利义务的双方或者多方民事法律行为,特征:1.两个或者以上主体,2.旨在变动法律关系,3.是民事法律行为,4.意思自主性,5.无偿或者有偿。

合同的法律特征

2,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有效合同应具备以下三个法律特征: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都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基础,以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为目的。因此,行为人必须能够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正确理解自己行为性质的后果,也就是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之一。所以.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行为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条件。   (2)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因为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此种合意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可以产生拘束力,而当事人的意思能否产生拘束力,则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与行为人的真实意思相一致。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同其内心真实意思是一致的,但是有时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不符合。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不能仅以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为依据,而不考虑行为人的内心意思,比如行为人在重大误解下作出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完全不符,如果不考虑行为人的真实意思,而使其外部的意思表示有效,则不利于保护行为人的利益。同时,也不能仅以行为人的内心意思为依据,因为行为人的内心意思往往是局外人所无从考查的,如果行为人随时以意思表示不真实为理由主张合同的效力欠缺,就使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3)合同的内容合法。合同之所以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只有合法的合同,法律才赋予法律拘束力,不合法的合同则显然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也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合同合法是指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是指必须由当事人遵守,不得通过协商加以改变的规定。内容合法,主要是指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的各项条款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3,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2.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3.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4.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5.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
与其它合同共有的特征:其一,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之间达成的协议通常不能算作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其二,保险合同是当事人双方表示一致的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任何一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能进行非法干预。 其三,保险合同必须合法,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一方不能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保险合同独有的特征:(1)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2)诚实信用原则的告知义务。(3)保险合同是一种双务合同。(4)保险合同是一种附合合同。(5)保险合同是一种射幸合同。
《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1.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因为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对价的合同。2.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3.射幸合同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而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4.附和合同附和合同是指内容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定,而是由乙方当事人先拟就,另一方当事人只是做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的一种合同。5.诚信合同由于保险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保险合同对诚信的要求远远高于其他合同。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4,合同的法律特征概括为哪几个方面

1. 意思自治2. 不违反强行法3. 争议解决方式多(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根据其意思表示的多寡可以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及多方行为。所谓单方行为,指仅由一个意思表示所构成的民事法律行为。所谓双方行为,指由二个方向相反的意思表示所构成的民事法律行为。所谓多方行为,指由二个以上方向一致的意思表示所构成的民事法律行为,或称共同行为。合同是基于双方或多方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双方间成立的合同为双方行为,即双方合同,多方间成立的合同为多方行为,即多方合同。 (2)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意味着合同是在双方或多方都有意思表示,而且各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条件下成立。合同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或者说,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真实的意思产生于当事人的自由和自愿,因此当事人必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才能使其意思表达成一致,如果不存在平等自愿,也就没有真正的一致。因而因欺诈、协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合同,在法律上都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3)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合同以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当事人订立合同都有一定的目的,即产生、变更或者终止一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谓产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指当事人订立合同以形成某种法律关系,设定某种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谓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指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使用原有的合同关系在内容、当事人上发生变化。所谓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指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消灭原法律关系。合同法上的合同所涉及的权利、义务都是民事性质的,非民事性质的行政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不属民事合同的内容。同时,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如婚姻、收养、监护等,也不由合同法调整,民事合同的内容实际就是民事财产关系中的债权债务关系。
合同是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之间变动民事权利义务的双方或者多方民事法律行为,特征:1.两个或者以上主体,2.旨在变动法律关系,3.是民事法律行为,4.意思自主性,5.无偿或者有偿。

5,简述保险合同的法律特点

1 从属性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我国《担保法》第5条第1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 担保合同的订立目的是保障所担保的债务履行,保护交易安全和债权人利益。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成立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的成立应以相应的合同关系的发生和存在为前提,而且担保合同所担保的债务范围不得超过主合同债权的范围。二是处分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应随主合同债权的移转而移转。三是消灭上的从属性,即主合同关系消灭,为其所设定的担保合同关系也随之消灭。四是效力上的从属性,担保合同的效力依主合同而定。担保合同的订立时间,可以是与主合同同时订立,也可以是主合同订立在先,担保合同随后订立。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约定担保合同不从属于被担保的合同的,若被担保的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并不因之而无效。”《担保法》第14条和第59条也明确规定了最高额保证和最高额抵押,允许为将来存在的债权预先设定保证或者抵押权。 2 补充性 担保合同的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担保合同的补充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 责任财产的补充,即担保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在主合同关系的基础上补充了某种权利义务关系,从而使保障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得以扩张,或使债权人就特定财产享有了优先权,增强了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可能性。 二 效力的补充,即在主合同关系因适当履行而正常终止时,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义务并不实际履行。只有在主债务不履行时,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义务才履行,使主债权得以实现。 3 相对独立性 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发生或存在的相对独立性,即担保合同也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关系。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其他合同的成立一样,须有当事人的合意,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而发生,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的成立或者发生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受不同的法律调整。二是效力的相对独立性,即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担保合同可以不依附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单独发生效力,此时,被担保的合同债权不成立、无效或者失效,对已经成立的担保合同的效力不发生影响。此外,担保合同有自己的成立、生效要件和消灭的原因,而且,担保合不成立、无效或者消灭,对其所担保的合同债权不发生影响。

6,合同保全有何特点

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其中,债权人的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权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则着眼于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当债务人在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有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的权利。合同保全的特点有:其一、合同保全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也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根据债的相对性和合同相对性的原理,合同之债主要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法律赋予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而行使这两项权利的直接后果就会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产生效力,这就与合同相对性原则不同。因此,人们说合同保全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合同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其二、合同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也即在合同生效之后到履行完毕前,合同保全措施都可以被采用。这说明合同保全措施的运用,与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是否实际履行义务,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合同如果说没有生效或者已被宣告解除、无效乃至被撤销的,债权人就没有了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其三、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是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这两种措施都是通过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保证债权人权益的合法实现。根据合同保全原则,无论债务人是否实施了违约行为,只要债务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处分其财产,并且这种行为直接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到危害时,债权人就可以行使保全措施。也可以这样说,合同保全措施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保障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实现。
根据我国《合同法》对融资租赁合同的定义,结合它在实践中所发挥的作用,一般认为,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在于: (1)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为租赁交易提供资金融通的出租人,选择租赁物并支付租金的承租人,为出租人提供租赁物的供应商。 (2)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关系。融资租赁交易除了由融资性的租赁合同直接约定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外,还涉及出租人与供应商之间的买卖合同,此外,还有可能涉及信托合同、借款合同等多个合同关系。 (3)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由承租人选择确定。 (4)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只享有租赁物的名义所有权,与所有权有关的权利义务完全由承租人享有与负担。 (5)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承担与租赁物所有权有关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6)融资租赁合同解除,不免除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 (7)融资租赁合同的租期一般与租赁物的实质使用周期相同。融资租赁合同的租期,一般为租赁物的使用周期,法律没有最长期限的规定。

7,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其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引起民事法律关系设立、变更和终止的行为。而合同是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结果,是以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的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且合同的内容即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由意思表示的内容来确定的。因而,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是一种双方或多方或共同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或平行作出意思表示,且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协议。(3)合同是以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首先,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在于各自的经济利益或共同的经济利益,因而合同的内容为当事人之间财产性的民事权利义务;其次,合同当事人为了实现或保证各自的经济利益或共同的经济利益,以合同的方式来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4)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这其中包括: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订立合同的程序必须合法,合同的形式必须合法,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合同的履行必须合法,合同的变更、解除必须合法等等。(5)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所谓法律约束力,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遵守合同的规定,如果违反,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二是违反合同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一,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是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结果,是以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的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且合同的内容即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由意思表示的内容来确定的。因而,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合同是一种双方或多方或共同的民事法律行为。首先,合同的成立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其次,合同的各方当事人须互相或平行作出意思表示;再次,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达成一致,即达成合意或协议,且这种合意或协议是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因而,合同是一种双方、多方或共同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合同是以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的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首先,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在于为了各自的经济利益或共同的经济利益,因而合同的内容为当事人之间财产性的民事权利义务;其次,合同当事人为了实现或保证各自的经济利益或共同的经济利益,以合同的方式来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第四,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这其中包括: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合法,订立合同的程序必须合法,合同的形式必须合法,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合同的履行必须合法,合同的变更、解除必须合法,等等。 第五,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所谓法律约束力,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遵守合同的规定,如果违反,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文章TAG:合同保全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合同保全法律

最近更新

  • 未成年可以献血吗,未成年可以献血吗未成年可以献血吗,未成年可以献血吗

    未成年可以献血吗2,未成年人可以有偿献血吗3,未成年人能不能献血4,未成年人能献血吗5,未成年人可以献血吗6,未成年人可以无偿献血吗1,未成年可以献血吗只有18周岁以上的才可以献血2,未成年人.....

    法学学校 日期:2024-02-08

  • 质检员证书,工程质检员证有用吗质检员证书,工程质检员证有用吗

    工程质检员证有用吗2,质检员岗位证书有用吗3,考ISO质检员资格证要怎么考哪里考4,质检员证书5,电气质检员证有效期几年6,想弄个质检员从业资格证最快要多久就是网上职称代办那种1,工程质检员.....

    法学学校 日期:2024-02-08

  • 家庭邮编是什么,什么是家庭邮编家庭邮编是什么,什么是家庭邮编

    什么是家庭邮编2,家庭住址邮编是什么3,家庭住址邮编是什么意思4,家庭邮编是什么5,家庭邮政编码是什么6,家庭邮政编码是什么1,什么是家庭邮编就是你家庭所在地址的邮编家庭住址邮编就是所住区.....

    法学学校 日期:2024-02-08

  • 乏燃料后处理,核反应堆为什么会退役乏燃料后处理,核反应堆为什么会退役

    核反应堆为什么会退役2,乏燃料处理都用什么技术阿3,乏燃料池中的乏燃料是怎么处理有周期吗4,什么是乏燃料跟核废料是同一个说法吗5,乏燃料的乏燃料运输6,如何解读中国核能技术新突破1,核反应.....

    法学学校 日期:2024-02-08

  • 什么是因果关系,什么是因果关系什么是因果关系,什么是因果关系

    什么是因果关系2,因果关系什么意思3,怎样理解因果关系4,人好奇怪什么是因果关系5,什么是因果关系6,什么叫因果关系1,什么是因果关系世上万物,相生相克。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2,因果关系什么.....

    法学学校 日期:2024-02-08

  • 周昂,关于香山的诗周昂,关于香山的诗

    关于香山的诗2,西洞庭管理区周昂现任什么职务3,八十万禁军教头是何人4,公孙瓒为何攻打袁绍两人是如何结怨的5,全民水浒武将周昂好不好阵容搭配攻略6,古诗解读7,以周昂的晚望为题的诗歌鉴赏阅.....

    法学学校 日期:2024-02-08

  • 宿州泗县,泗县在哪里宿州泗县,泗县在哪里

    泗县在哪里2,江苏泗县邮政编码3,谁知道泗县在哪里4,安徽泗县属于哪个市5,泗县的介绍6,泗县在哪里1,泗县在哪里安徽我就是泗县人哈,泗县在五河北,与灵壁,睢宁,泗洪交界处!欢迎来泗县玩啊!安徽宿州市.....

    法学学校 日期:2024-02-08

  • 六级分数计算器,沪江四易六级算分器哪个比较准六级分数计算器,沪江四易六级算分器哪个比较准

    沪江四易六级算分器哪个比较准2,大学英语六级的分值是如何计算的3,六级分数换算4,求准确的六级算分器5,求六级算分器6,新六级成绩如何换算1,沪江四易六级算分器哪个比较准我一直用的沪江的,42.....

    法学学校 日期:2024-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