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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什么样的合同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3-23 07:09:40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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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样的合同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滥用试用期、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将正常的劳动用工变为劳务派遣等等。总而言之,违反《劳动法》的合同,都违法,无效。具体见:新劳动法电子档http://www.wenzhi51.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779&fromuid=1
晓得了,感谢娜娜的热心回复。

什么样的合同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合同是不是无效合同

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合同并不是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以后就必须要履行的,一份生效的书面合同肯定是不能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与此同时,如果合同有损害第三人或国家的利益,是存在欺诈或胁迫的因素的,也都是无效合同。法律分析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半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是自始无效的以上就是一些有关于无效合同自始与部分有效的法律法规的相关信息。一份合同因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而无效的,其中违约金的条款等全部都是无效的,无效的合同可以不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合同是不是无效合同

3,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有效吗

这个属于无效,法律不予支持的。
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法律法规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有效吗

4,什么是违法合同

违法合同,是指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订立的合同。违法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分析并不是所有当事人之间协商达成一致签署的合同,就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必须要满足签署的合同内容合法,并且双方都不存在被逼迫等情形。对于债权转让等涉及到第三方权益的,必须要得到债权人、债务人以及此第三方同意之后,该合同才有效,并且受法律保护。合同的无效的情形有: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否可以认定为无效合同 搜

根据《合同法》,具有以下情形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判断合同无效,要从合同整体能够达到的目的和效果,以及无效部分是否是合同的决定性因素或缔约基础去判断。如果合同没有整体无效情形,但部分条款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合同的条款具有可分割性的,则部分条款无效。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的有效性及执行性。
是的。
合同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才无效。违反一般规定的是有效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6,违反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否有效

1.合同里关于培训的事宜,你们双方协商后同意的,应该是有效的. 2.至于合同没有工作时间和工资,责任在雇佣方,就是你老板。 新劳动法第八条: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3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4你的具体情况上面说的不太清楚,你可以参照这些法条,或者到图书馆好好学习一下新劳动法,对以后工作很重要哦。
是的。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有效合同吗法院该怎么判决

无效。这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司法解释中。
1.合同里关于培训的事宜,你们双方协商后同意的,应该是有效的. 2.至于合同没有工作时间和工资,责任在雇佣方,就是你老板。 新劳动法第八条: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3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4你的具体情况上面说的不太清楚,你可以参照这些法条,或者到图书馆好好学习一下新劳动法,对以后工作很重要哦。

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1.合同里关于培训的事宜,你们双方协商后同意的,应该是有效的. 2.至于合同没有工作时间和工资,责任在雇佣方,就是你老板。 新劳动法第八条: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3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4你的具体情况上面说的不太清楚,你可以参照这些法条,或者到图书馆好好学习一下新劳动法,对以后工作很重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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