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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终止合同怎么补偿,请教 合同中途终止后的赔偿问题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3-06 05:54:56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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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教 合同中途终止后的赔偿问题

你的情况适用的情况是:“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除非你能证明房东租给你的房子本身存在问题不适合出租,否则无法要求赔偿。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所以最后的那份合同有效,先前的自动废止。补偿是指2008年1月1日后签订的,第三次合同子公司做法正确。

请教 合同中途终止后的赔偿问题

2,终止合同怎么赔偿

终止合同的赔偿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双方事先约定赔偿方案的,按照赔偿计划执行,赔偿方案过高或过低的,双方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调整。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2、 法定赔偿范围是当事人遭受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预见的利益;3、 消费者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因此单方终止合同的,是违约行为,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者其他赔偿。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终止合同怎么赔偿

3,如果公司与我中止合同我应获得怎样的赔偿

你能得到每年工龄补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是签合同的是否是合同到期,到期就没的赔。如果是中途终止的,做满一年赔本个月。到时也可拿失业金。你可以检看劳动法或问社保
怎么都是这样的问题啊!你要参照你手中的合同啊!如果是最终解释权归公司的话!那即使什么不给你都不算违约的!详细解读合同!给个满意!
“中”还是“终”,如果是终止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与我中止合同我应获得怎样的赔偿

4,中途终止合同怎么补偿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那么用人单位中途终止合同怎样补偿,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一、用人单位中途终止合同怎样补偿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预告解除,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用人单位中途终止合同怎样补偿”这一问题进行的解答,可见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读者

5,终止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6,用人单位正途中要终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班步 班步 首先你要确认你的行为违反了哪条规定,单位解除你是否符合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如果不符合那在原有的基础上还要赔偿你一个月的工资的其次用人单位解除你如果不是你的故意过失,那他们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的通知那单位要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最后如果不是严重违反和触犯法律被公司解除的话,单位都要补偿的,具体的补偿标准为你在单位每工作一年则补偿一个月的工资的,最高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补偿标准。特别提醒,单位解除你之后要之前的社保也是要交的,百度 班步 会有更详细地解读,希望让你满意

7,终止合同怎么补偿

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补偿。
这些你当初签的合同上应该会有写才对
合同没有终止前你还要在上这个月的班,如果合同现在就终止了,可以要求按劳动合同法进行补偿.
你应该和公司人事部门协调看公司为什么要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如果公司确实因为重大原因(<>里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公司的行为合法那么公司应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你,如果公司要立即和你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公司应该对你接到离职通知之日起后30天的薪资进行补偿,另外公司还要作出经济补偿.计算方法:以你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到你离职之日至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以上不满12个月按一年算,不满6个月按半年算.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是你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8,劳动合同终止后的补偿

1、“2002年8月退休”、“今年已经55岁了”:提前退休吗?一般情况下,退休人员不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不能再签定劳动合同了,而应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来调整,你妈妈当初是退休吗?2、“我们有没有权力主张2008年的年终奖”:(1)有权,年终奖只是对一年工作成绩的奖励,只要你妈妈在那个工作年度中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就有权利享有年终奖。(2)年终奖与是否续签合同无关。(3)如果公司坚持不续签合同就不给年终奖:你妈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假设不是退休、是劳动合同关系吧。如果不是劳动关系:不给年终奖可以到法院起诉)。3、“在没有合同的这三个月里能否提出相应的补偿”:(1)如果你妈妈当初不是退休、现在与公司是劳动关系:可以索要每月的双倍工资。(2)如果是退休不是劳动关系:只能按约定拿回工资、不能再索要每月双倍工资。4、“劳动合同终止后的补偿”:(1)如果你妈妈不是退休、是劳动关系,在合同终止后,公司要求以原条件续签合同、你妈妈却不同意时,没有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了;如果是公司不再续签:你妈妈可以索要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2)但如果你妈妈当初是退休:无法再享受经济补偿金。依据是:(1)《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第四十四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标准为:工作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不满一年的补偿六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按半月补偿。不符合

9,中途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

根据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经济补偿金
1、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正常情况下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就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关规定如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文章TAG:中途终止合同怎么补偿中途终止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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