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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庆纠纷怎么处理好,订婚礼金纠纷怎么解决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5-06 08:30:12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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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订婚礼金纠纷怎么解决

好聚好散,协商处理,减去费用,剩下的各归原主。但是,我国实行结婚礼登记的结婚形式,领了结婚证书就是合法夫妻,其他任何形式都不算数。还是结婚从简,依法登记,吉祥平安。
你说呢...

订婚礼金纠纷怎么解决

2,婚庆公司和新人发生纠纷安排的项目没有做现场也没有预期的效

当时签合同没有,还有就是尾款付没,如果尾款付 就不要付了
情况不严重的话~退款~情况很严重的话~退款赔钱~
你好!你应该会提前跟她们签合约的啊,根据合约上你付款的内容去对,没有做到的话就在微博上投诉到她们老板那咯,要求把没做到的部分退回来。如果觉得严重影响到你一辈子的回忆,就去消委会投诉吧。如有疑问,请追问。
现在这种问题越来越多,比如一个人就能办一次婚礼,婚车迟到、主持人赶场、录像不清楚、有杂音等等都是令新人很头疼的问题,出现这种问题后不知道怎么解决,不知道去哪投诉。建议您拔打12346为民服务热线来选择正规的婚庆公司,即使出现了纠纷也能通过12346来投诉。

婚庆公司和新人发生纠纷安排的项目没有做现场也没有预期的效

3,婚庆公司和新人的纠纷该如何解决

你这个问题提得很好!因为这个问题越来越普遍。很多新人对婚庆服务不满意! 事实上,新人对婚庆服务满意率一直都不高。据调查,非常满意婚庆服务的只有10%左右。并且,随着市场的发展,随着婚庆公司的不断增多,婚庆服务满意率没有上升,反而在下降。 这与很多事情有关。首先是新人自己的问题,不问质量,只问价格,拿着报价单到处跑。看哪一家提供的项目多,价格又低。 第二与我们婚庆公司有关,为了揽活,你这家降价,那家比你的价格还低。低价竞争后自然品质就要下降,最后结果是新人的不满意。 所以,在此提醒新人,婚庆公司打价格战,最终损害的是新人的利益。 同时,在此提醒公司,行业内部打价格战,最终造成的是新人的不满。 解决,靠话术是亡羊补牢。通过自己努力,让问题不再发生,让新人享受满意的服务,才是根本的解决方案。

婚庆公司和新人的纠纷该如何解决

4,法律咨询 婚庆纠纷

由于原摄影师违约给新人造成损害,你赔偿新人后可要求原摄影师赔偿你因此造成的损失。
但是对外必须你先承担了,然后再找他承担迟到的有过错。如果因此造成损失可以要求他承担损失,可以要求他承担责任,并且不支付费用
“你和摄像师之间签了合同(婚庆公司和摄像师的合同),并给了100定金。上面有条款说如果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则五倍返还定金”可以根据这个要摄像师赔啊,大没职业道德了,气愤。我也是婚庆公司。
所以你一定要找个 可靠的 摄像师合作 要提前一天约好。 我也是做婚庆的,福芮儿婚庆。 10月1号 我们原来定了一个500的,但是他说当天有急事来不了(后来知道别处有更高的价格。 喜得当天另外一个摄像师空档, 要不我们遭惨了!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5,关于婚庆引起的民事法律纠纷 急求懂法者解释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本律师做如下回答:(以下回答仅以法律角度做客观分析)1)从对外关系上来说,婚庆公司因业务对客户造成损害应当对外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因为你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则受害人可以要求你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对内关系上来说,婚庆公司想要求你赔偿,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其应当证明你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否则,其不能向你追偿;3)不论是受害人或者是婚庆公司想要求你承担责任,都要举出证据证明你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否则你无责任,这个不需要你自己来主动证明。
一楼回答得完整,我也是这样想
你好!你这是无偿帮工行为。除非有重大过失或者故意,否则不承担责任。但是作为一个职业摄影,录像带的故障你否是你能预见或者应该排除的,需要你来证明。否则要和婚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如有疑问,请追问。

6,结婚很矛盾怎么办

既然矛盾就不要结婚。结婚一定要心甘情愿才行。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一定要考虑清楚。勉强结婚,只能害了自己。
你若不是第一次的恋爱了,那就考虑结婚吧。一般经历过几次恋爱后就会成熟许多,再处朋友就按照结婚去努力吧。俗话说到什么年纪办什么年纪的事,结婚也没什么不好,你会找到新的自我角色,重新审视认识自己的,也是很好的呀,你早晚要去完整自己的生命不是。那所谓的婚姻是坟墓啊都是屁,不要被误导,婚姻是很美好的(前提是用心付出,多去感恩和包容)。如果是我说的的这种非首次恋爱,大概一年半的时间吧,可以谈婚论嫁。
这个是人生大事,建议考虑成熟。当你作出一个决定的时候,你必须确认:一.你有能力也有决心为这件事情带来的后果负责;二.不会在未来的日子里为这个事情后悔。婚姻无非就是爱、性、责任。夫妻相处之道和社会关系朋友关系之道没有什么不同,宽容、理解、沟通。
不想结婚,就是时机还不到。那就等自己想的时候呗。
这也算毛病
其实并不是所有的恋人在恋爱一段时间以后,还有刚开始的冲动,恋爱时间长了,就会觉得麻木,觉得生活很平淡。其实生活就是很平淡的,婚姻也是很平淡的,但并不能说平淡的日子就不幸福,多去寻找一些生活中快乐的点滴,你会发现其实和他在一起的日子还是很美好的,只要你想永远和他在一起,就去勇敢的结婚吧!

7,婚姻经济纠纷怎么处理

经济纠纷,又称经济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经济案件的处理主要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者发生之后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以解决纠纷的方法。仲裁有以下几点特征:1、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2、仲裁机构是民间性的组织;3、仲裁的裁决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效力;4、仲裁过程和结果具有保密性;5、仲裁具有快捷性。另一个处理方式是诉讼,也就是打官司。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经济诉讼中,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并履行相应的职责。作为案件的审判者,人民法院在经济诉讼中既是诉讼的参加者,也是诉讼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审判权,使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活动,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所以,人民法院在经济诉讼中处于主导地位,对经济纠纷案件的解决起着决定性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四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我国《婚姻法》[1] 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这些规定,概括了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婚姻纠纷的基本原则。(一)必须坚持婚姻自由原则。(二)必须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三)必须坚持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四)必须坚持一夫一妻原则。(五)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原则。从大范围来讲,可以分三大阶段,婚约同居纠纷、结婚纠纷以及离婚纠纷(离婚纠纷本身又包括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2]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子女抚养纠纷等一系列的矛盾纠纷)按照鼎湖政府门户网撰写的婚约纠纷的解释,是把各个阶段所有产生纠纷的地方都包括了进来。共大致分六种情况。婚约纠纷为何会有婚约纠纷,有以下几点:1,我国《婚姻法》不把订婚作为结婚的法定程序,并不等于禁止当事人订立婚约。只是这种婚约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它的履行是以双方自愿为条件的。只要有一方要求解除,婚约即自行取消。而西方国家的婚姻关系立法视婚约为结婚的预约。有些国家还作了关于订立婚约的规定。一些国家的亲属法规定婚约得依双方的合意或依法定理由而解除;对婚约不得请求强制执行,但无故违反婚约的一方,应向对方赔偿损失。依法定理由解除婚约者,无过失的一方得向有过失的他方请求赔偿。中国对此并没有明文规定,由此产生纠纷。2,父母尊长强迫包办。3,由于婚约的解除,往往引起给付财物一方与收受财物一方彩礼方面的纠纷。彩礼属于财产的范畴,受我国民法的调整。事实纠纷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的。我国《婚姻法》对事实婚姻问题无明文规定,根据《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对于事实婚姻一般是不承认、不保护的。因为它是违反法定结婚程序的违法行为。在具体调解处理时要掌握以下几点:(1)1980年《婚姻法》颁布后的事实婚姻,是否承认和保护,要从严掌握。一般是不予承认和保护。(2)对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只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又有一定正当原因的,可以予以承认和保护,但要指出其是违法的。在进行批评教育后,要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发生纠纷按婚姻关系处理。(3)凡是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的,不予承认和保护,发生的纠纷不按婚姻关系处理。(4)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如女方怀孕,或已生育有子女,应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对女方及子女利益给予照顾。他们所生的子女,应认为是婚生子女。(5)在解除事实婚姻关系的同时,应合理地解决因双方共同生活而产生的经济问题。离婚纠纷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所以是一种法律行为,就因为它引起一系列的法律后果。这种法律后果主要表现在:原来合法的婚姻关系宣告解除,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终止。离婚有双方自愿离婚和一方要求离婚两种。《婚姻法》第24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婚姻法》第25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一)几种主要的离婚纠纷(1)因封建思想而引起的离婚纠纷。(2)因利己主义而引起的离婚纠纷。(3)因草率结婚而引起的离婚纠纷。(4)因一方有生理缺陷或严重疾病而引起的纠纷。(5)因家庭经济问题引起的离婚纠纷。(6)因性格、志趣不投而引起的离婚纠纷。(7)因一方违法犯罪引起的离婚纠纷。(8)因重婚而引起的离婚纠纷。离婚纠纷是十分复杂的社会现象,各类离婚纠纷都有其特点,调解此类纠纷必须加强调查研究,进行全面分析,依据《婚姻法》有关离婚问题的规定,具体问题具体处理,调解离婚的,调解后要告知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子女抚养《婚姻法》第29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离婚后,通常会产生子女与父母一方相分离,由父母另一方直接抚养的问题。夫妻离婚虽然不能消除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但是抚养子女的方式会发生变化,由共同直接抚养变为一方单独直接抚养。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归属问题,不仅关系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还影响到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正确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关系重大。(一)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的确定标准《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993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对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作了具体规定。根据这些有关规定,父母离婚时,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哺乳期内的子女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2.哺乳期后的子女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3)考虑子女意见。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4)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未成年人除了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外,也可以考虑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抚养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如果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拒绝直接抚养子女或者争抢直接抚养子女,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20条的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直接抚养,以保障离婚诉讼的顺利进行。财产处理根据《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财产处理的范围应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能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债务清偿夫妻离婚时,在由谁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负的债务问题所发生的争执,称为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什么问题?
答:婚姻经济纠纷是最难处理的问题!如果想处理的非常满意是不可能的!只有本着男女双方能够认可分割财产和财物!一般情况下就很好了!婚姻经济纠纷是感情纠纷!处理起来很难处理!所以,一般是在分割财产时,多给女方多一点!毕竞女人带孩,身体不能向男人那样强壮!男人能有体力再去打拼!为此,尽可能女人多点,男人少点!这样才能双方同意解决好婚姻经济纠纷!解答能采纳吗?
文章TAG:婚庆纠纷怎么处理婚庆纠纷怎么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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