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可以分为:一是协议解除,即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二是协议的终止,即合同法第93条第2款。三、法定解除权,即第合同法 94条的规定,这五项法定解除权是我们要重点关注的内容。第一,不可抗力。要求是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双方均可享有这种法定的解除权,但第二种至第四种情况的法定解除权仅由非违约方单方享有。
必须满足:①未履行的为主债。(2)必须表达,即明确表达或用自己的行为表达。如果以默示行为拒绝履行,对方应行使不安抗辩权,不能直接解除合同。第三,根本违约。根本违约是指一方的违法履行已经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第四,延迟履行。这种违约形式产生的法定解除权可以分为两种情况:①可以直接解除合同。要求是迟延履行已经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
5、高手请进,关于 合同法的……又是你~!你看过处方了。太棒了。1.这份销售合同的最后付款期是1999年1月10日。甲方发函要求乙方最迟在1999年2月10日前结清所有货款和延期利息。因此,自该日期起两年后,诉讼时效截止至2001年2月10日。2.是的。属于瑕疵支付的,可以请求承担违约责任。3.这个案子还没过去。双方于2002年5月30日经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在司法解释中视为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基于此协议,甲方提起诉讼不受限制。
6、劳动 合同法临时辞退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1.劳动法是如何规定辞退临时工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7、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1)丙方有追认权。批准期限为一个月。(2)商场B解除合同违法。因为追认期已过一个月,丙方未表态,拒绝追认。此时合同无效,离撤销还远着呢。/第-1/47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但纯营利性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不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
8、 合同法案例分析首先,双方约定的月利率为5.08%,违反了《银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不得超过同期利率的4倍。所以约定利率无效,最高只能主张其利率的四倍。其次,根据《物权法》第199条的规定,申请抵押登记的人,未登记的,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原告可能不用担心房贷被分割。财务公司的担保合同是有效的,是连带担保合同。但是,原告实现债权时,必须遵守《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债务人先清偿,后保证人。
所以原告的所作所为是违法的。1.山区农民赵家里有一只花瓶,是他爷爷留下的。李从别人那里得知赵有一只花瓶,便上门去买。赵不知道这只花瓶的真正价值,所以李以1.5万元买下了它。随后,李将花瓶送至某拍卖行拍卖,以11万元成交。赵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认为李欺骗了自己。他通过多种渠道找到李,要求李归还花瓶。李某是自愿买卖花瓶,不存在欺骗行为,故拒绝了赵某的要求。
9、 1998年1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协定约定:甲以现金5万...1,无法成立。答: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银行贷款是在甲方退伙前,由合伙企业向银行申请的。即使甲方退伙,仍应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B:合伙企业内部损益分配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B不能以其投资份额为由主张按比例清偿债务。c:其劳务贡献已鉴定,也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即使D入伙前合伙企业向银行申请了银行贷款,D仍应对D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0、现在可以补 1998到2000年的劳动合同吗?现在可以补上1998年到2000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填不了,而且岁月太长。我想修也修不好,补签证的意义不是很大,主要是你的目的或者意图。如果是为了补社保,资料有缺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定这期间的实际劳动关系,合同法2008年才实施,所以你2008年之前的劳动合同影响不大。如果不是在职证明和社保购买记录,退休部门无法认可你在此期间的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