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一般债权是指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支付货款、工资等。所以农民工工资按一般债权赔偿是合法的。此外,国家还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如劳动合同法、最低工资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拖欠工资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因此,农民工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4、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试用期内可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1。劳动者可以根据下列情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5、租房合同未履行可以退租吗租赁合同不履行,可以退租。根据《民法》规定,出租人不履行义务,经催告仍不履行的,承租人可以撤销租赁。合同解除后,仍应承担违约方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租房合同诉讼值得。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如果案件进展顺利,民事案件可以在6个月内结案。如果不顺利,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既然诉讼是无奈之举,就不用太担心时间。
网上有根据标的计算法院律师费的软件,律师费详细咨询。如何解除租赁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租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合同签订法人授权机关事业单位只能副职签字吗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只有经有关部门的书面授权和批准,才能行使法定权利或者承担法定义务,因此只有具有秘书职务的单位领导才能参与合同的签订。副秘书不是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除非得到秘书代表的授权,否则不能签约。因此,如果签约法人授权代理机构或事业单位只能代为签署,则秘书必须将相关授权委派给副秘书,相关部门必须有批文才能签署。
7、土地出让合同中关于不得销售不得转让的规定是否有效是。根据“合同法”的信息,土地转让合同不得买卖、转让的规定是有效的,因为土地转让合同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合同,合同双方应当根据国家法律和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土地出让合同是指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的合同。
8、劳动合同期限规定吗?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期限有规定吗?规则是什么?劳动合同有期限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或者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此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多长?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时止。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空内进行的。现代社会,工作时间被视为衡量劳动效率和成果的标尺。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它是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9、民法典 合同法新规定法律的主体性:《民法》第144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上述人员实施的订立合同等民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和相对人出于虚假意思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强制性规定不使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规定的是损害公共利益,不足以涵盖国家利益。为了使这一概念更加GAI化,民法典用传统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取代了公共利益。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认定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无法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
10、 合同法58条规定法律的主观性:合同法现在无效。原第五十一条规定,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人,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买卖合同解释》第三条规定,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多付部分的,可以代为保管该部分标的物,并可以主张出卖人承担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法律客观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14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意思表示隐匿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但是,强制性规定不使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