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劳动能力,与能力和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区别。区别如下:无劳动-2/不完整丧失-1能力,无劳动,女55周岁以上,未成年16周岁以下),第二类为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发性残疾、肢体一、二级残疾按国家残疾评定标准评定,完全丧失-1能力因残疾、疾病等原因。1、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一般有哪三种法律分析:分类通常基于劳动-2丧失持续时间和丧失度。1.按持续时间可分为两种:①暂时性劳动-2丧失:指因损伤或疾病引起机体功能障碍,使机体完成工作能力暂时性受影响,但功能障碍恢复后。②永久性劳动-2丧失:是指受伤或患病后,虽经...
更新时间:2023-11-26标签: 劳动鉴定能力丧失丧失劳动能力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