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鉴定方法法律主观:收回闲置土地。闲置土地处置措施第二条规定闲置土地、法律目的:-0土地处置措施第二条闲置-1法律依据:闲置-4/处置措施第四条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闲置-4/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1、耕地荒废几年可以收回2年,一般为两年,根据闲置-4/处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4/是指国有建设用地权利人已缴纳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部分。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入金额占总投资不足25%,且已停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
更新时间:2024-01-23标签: 闲置收回土地程序法律闲置土地收回程序的法律规定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