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我觉得理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摩擦失业期间的生活。比如劳动者签的那种一年或者几年的合同,如果公司辞退,那么公司是要保证劳动者在失业找工作期间的生活的,亦即经济补偿金。当然,如果劳动者自己辞职,那么辞职之后的摩擦失业找工作期间的生活费用需要自己承担。而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在一定程度上等同于公司辞退劳动者。不能,你因为你与原单位的合同已经合法终止,虽未改变工作地点,但是合同的用人单位已经改变,是南方人才服务公司,你的原单位成了,被劳务派遣单位。...
更新时间:2023-01-17标签: 劳动合同法第52条规定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