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中院人民法院在镇江市哪个区镇江中院人民法院创建于1949年6月,前身为苏南镇江行政区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址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21号。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或者拖欠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签发支付令。1、丹阳老板拖欠工工资,找了什么部门都没有用,还不给能去北京告他可以起诉。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劳动局。1.报警也没用。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支付...
更新时间:2023-05-19标签: 丹阳人民法院丹阳市人民法院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