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民法通则》第58条和合同法第52条是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0。民法通则第58条与合同法1第52条的关系,规定的范围包括这种关系,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了一切民事行为的效力,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的效力,合同是民事行为的一种,所以民法通则。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法律的主观性:1。根据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58条无效:1规定了下列民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
更新时间:2023-07-31标签: 合同法无效情形合同法第58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