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法律结构与功能分析摘要: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劳动条件和劳动力的相互支付达成的协议,其特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承诺不能以合同的承诺规则为正当,这就决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律结构与合同的法律结构有着本质的区别。就其功能而言,劳动合同只是合同的镜像,并不具备通过劳资双方个体的自由约定实现劳动关系稳定运行的制度功能。关键词: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协议1。问题劳动合同的提出和分析路径长期以来被视为劳动关系法律调整的标准。
国内外相关研究不胜枚举,并已扩展到劳动关系的各个领域。这些研究虽然分析了劳动合同的具体制度和概念特征,但却忽视了对劳动合同的法律结构和功能等本质问题的深入探讨。这种研究缺陷很大程度上源于对合同法研究路径的依赖。合同法的理论研究是建立在平等主体之间自由协议达成的承诺基础上的,相关的制度建设也是建立在自由协议基础上的。
6、应届生 劳动法须知缺乏工作经验和社会经验的应届毕业生,第一次找工作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有的是用人单位的原因,有的是毕业生自身的缺失。应届毕业生到底要注意什么?接下来,边肖将为你一一解释。要避免签单麻烦,至少要注意以下10个方面。第一,要注意学习劳动合同法。无论什么专业毕业,掌握劳动中的相关权利义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解除等。
它还可以防患于未然。第二,要讲究诚实守信。《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他们也有权了解与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签订合同前,要充分了解单位,如实提供信息。第三,要注意区分合同的类型。《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类。
7、劳动工作应该由什么部门主管一年一度的毕业季即将到来,大批应届毕业生将走向社会找工作。如果有劳资纠纷,他们应该去哪里找?劳动工作应该由什么部门负责?它的职责是什么?现在我整理了以下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根据劳动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8、 劳动法实施细则法律分析:最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哪些内容?已经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工会和其他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的,可以与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第五条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仍未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报酬。
9、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九 条是什么法律的主体性:关于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如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二条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生长发育期的特点和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而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一)安排工作前;(二)工作满一年的;(三)年满18周岁,距前次体检已过去半年以上。
文学、艺术、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劳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井下、有毒有害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劳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法律客观性: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10、 劳动法19条内容是什么法律分析:变化1。新《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的介绍进一步延伸:在原有“我国境内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基础上,在“用人单位”主体中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这是一个新的变化,表明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更加广泛,变化2。此外,劳动法适用范围中“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定义,表明新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更加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