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案纠纷由农场引起。(2)本案双方争议的原因是农场不理解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十五条。水果公司发给农场的传真是询问农场是否有货源。虽然公司在发给养殖场的传真中提出了具体的数量和品种,但也希望养殖场回电告知情况。因此,水果公司的传真具有要约邀请的特征。农场没有按照水果公司的传真要求汇报情况,直接发货后才回电给水果公司。因为没有要约,所以不具有承诺的性质,相反,具有要约的性质。
但由于水果公司拒绝收货,没有销售承诺,合同不成立。(3)基于上述理由,法院判决农场败诉,水果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004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木材的合同。合同约定,买方公司A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卖方公司B支付40%的预付款,B公司在收到预付款后3日内将货物交付给A公司,A公司在收到货物验收后结清余款。B公司在收到A公司40%的预付款后2天内将货物交付给A公司..
6、 合同法 案例分析题 答案?1。根据合同法,风险遵循合同 交割的原则。本案双方签订的合同已经生效,牛1已经实际交付,牛1被雷击触电的风险应由买方B承担..2.根据合同法,水果也遵循合同 交割的原则。本案双方签订的合同已经生效,牛2实际已经交付,其小牛(果实)应归B. 3所有。根据合同法,风险遵循合同 交割的原则。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合同已经生效,牛3已经实际交付。踢牛3造成的损失(医药费、误工费)由乙方承担..
乙案在取得所有权前处分牛4,与丁签订的合同未经甲方追认,应属效力未定的合同。5.因为丁不知道甲保留了这头牛的所有权,属于善意第三人,同时丁与乙签订了合同并交付了,买牛的价格也在合理范围内。根据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又取得了牛4的所有权。6.租赁协议有效,租金属于乙方..7.根据合同法,定金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20%。
7、 经济法 合同法 案例分析1。不生效的,房地产抵押必须登记,必须登记的抵押物的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2.一般担保责任。王要求有关部门出售张的房产,并在债务被依法强制执行后仍无法履行时,再承担还款义务。3.星期日亲爱的,以上答案我有所保留。抵押权的相关内容适用最新物权法的相关规定:1 .抵押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未经登记,抵押合同生效,但抵押权不成立。2.王、赵承担连带责任。可以先以张某平房的拍卖价格优先受偿,不足部分可以要求王昭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物权法》第191条。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存。转让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8、 合同法 案例分析 题及 答案案例魏:将自己的电脑借给王,王以当年市场价卖给张。当张买这台电脑时,他不知道这台电脑不是王的,告知张某电脑归其所有,并要求张某归还。张不服,二人发生纠纷,诉至法院,问:电脑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分析:依据《物权法》善意取得制度,电脑归张某所有,理由是张某以市场价购买,不知底数,交付使用。我国合同属于债权,善意取得制度是法定的,不是任意的,就这份合同而言,根据上下文,陈只是起诉要求返还电脑,不涉及解除合同,所以这份合同应该还是有效的。本案将判决陈某要求返还电脑,并通知他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