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后的履行地不明确。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有哪些不良后果?我国“合同法”第十二条列举了合同中一般包含的条款,也允许当事人参照各种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合同条款:当事人通过文字将订立合同的约定组织化、系统化、固定化,是确定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基础。
1、 合同法规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的,在履行...这个交货地点双方可以约定,没有约定的话就按正常程序走。该条款涉及合同履行地的确定。例如,A市的张三从B市的李四处购买一批设备,李四的义务是交付设备,张三的义务是交钱(即支付货款)。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点,那么李四可以在他所在的B市交付设备,而张三则要在B市支付货款.扩展信息:1 .合同履行规则:1。主体合同履行的标的是合同债务人必须实施的具体行为,是合同的核心内容,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
如果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的标的物履行合同,合同的利益就不能实现。2.履行期限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的时间。合同的履行期限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应在合同中规定,当事人应在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内不履行的,可能构成迟延履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3.履行地履行地是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债权人收到付款的地点。履行的地点直接关系到履行的费用和时间。
2、 合同法规定,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这里的负担指...这里的负担和承担的意思一样。就是演出过程中花费的费用,谁来承担。比如,甲方给乙方送货产生的运费、人工费、搬运费等费用由谁来承担?约定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即交付货物的甲方承担。负担意味着承担。也就是演出费谁来出。1.“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指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的事实。合同生效后,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尚不明确。在双方不能就这一缺失达成约定的补充协议,且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和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情况下,为实现合同目的,平衡双方利益,实现法律解决纠纷的基本原则,由有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负责合同的履行。
3、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约定不明,有哪些不利后果中国的合同法第十二条列举了合同的一般条款,也允许当事人参照各种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具体、明确、不容置疑的合同的订立是合同履行的关键和前提,也是人民法院审理合同纠纷的直接证据。但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对当事人应当约定的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究其原因,可以分为:一是当事人对部分合同条款的遗漏没有表示意思;二是当事人虽有约定,但不明确;第三,当事人约定部分条款在合同订立后另行约定;四是合同部分条款因违法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