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3.由于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债务人暂时不能履行,不能履行的原因明确后,债务人应当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但此时的履行不得违反第-2条/(2021年1月1日废止)的规定,4.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债务人可以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继续履行可以履行部分,但不得违反第-2条/(2021年1月1日废止)的规定,同时承担违约责任。1、我是卖房的现在想毁约需要赔偿买方什么损失,1。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
更新时间:2023-09-26标签: 110卖房合同法合同法110条导致卖房人 全文阅读